Post By:2024/11/12 8:57:31
近日,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反诈中心,接到辖区[color=#007AAA][b]一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电话[/b][/color],工作人员表示,有一位男性客户来柜台[color=#007AAA][b]提取大额现金[/b][/color],而这笔钱是[color=#007AAA][b]刚刚转入该银行账户[/b][/color],这种情况有些[color=#007AAA][b]异常[/b][/color]。
梁某到柜台取现11万,银行工作人员经查发现,[color=#007AAA][b]该资金来源可疑[/b][/color],即墨分局反诈中心快速反应,指令通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,[color=#007AAA][b]当场抓获取现男子梁某和操作手穆某,查扣涉案资金11万[/b][/color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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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,经查,[color=#007AAA][b]梁某当天所取的11万元,为诈骗嫌疑人从受害人那里刚刚骗走的赃款。梁某和穆某都是近期在网上得知,帮助他人取款,一次可以赚取上千元的好处费[/color][/b],于是两人在利益的诱惑下,就按照上家的指示,[color=#007AAA][b]将转移到自己账户内的赃款取出[/b][/color]。没想到,还没离开银行,就被警方抓获归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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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color=#888888]△孟集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派出所民警[/color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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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color=#888888]△返还受害人[/color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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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color=#888888]△返还受害人[/color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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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两人因涉嫌[color=var]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[/color][color=#007AAA][b]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[/b][/color],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警方提醒,市民切勿因贪图小利,相信所谓的赚取“快钱”,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的银行卡,或提供网上银行的密码、验证码,帮助犯罪分子转账、取现,来转移赃款、隐匿财产,最终害人害己。